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《振动、测试与诊断》新媒体管理,增强期刊新媒体的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和公信力,促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,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展示期刊形象、发布期刊资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教思政〔2013〕3号)和学校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期刊编辑部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新媒体平台是重要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。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,期刊要加强对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,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,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。编辑部要在主管和主办部门的领导下,遵循网络传播规律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共同构建学校新媒体矩阵,助力学校发展建设。
第三条 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以主编为第一责任人,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。
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,主要是指期刊的微信公众号。
第五条 新媒体管理严格实行学校制度规定的认证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。
第六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和审查机制,严格执行“先审后发”制度,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期刊报道内容不符的信息。
1. 指定专门人员担任期刊的微信公众号管理员,负责素材的编辑和发布工作。
2. 设立期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员,负责将收集和整理的素材交给管理员,并对管理员编辑后预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。
3. 期刊主编为新媒体内容发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终审,把关发布内容的真实性、正确性和时效性,对素材的选取及发布有否决权和指导权。
第七条 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。编辑部新媒体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须第一时间处置,并及时上报学校。
第八条 提升版权意识,遵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,不得发布、转载或使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作品。在转载他人作品时,除须取得授权外,不得歪曲、篡改原作品内容及标题,并应注明作品来源。
第九条 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,提升网络管理员和审核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安全意识,定期修改账号密码并维护好终端环境安全,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。
第十条 每年定期对期刊编辑部新媒体平台的内容、管理、运营等工作进行总结,自查自纠,及时整改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《振动、测试与诊断》编辑部负责解释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